車禍頭部與腦傷的慰撫金行情
頭部外傷的慰撫金差距是所有部位裡最大的:單純腦震盪與顱內出血、腦損傷之間可能相差十倍以上。法院特別看重是否有影像檢查證據(電腦斷層、核磁共振)、有無手術、以及是否留下認知或情緒方面的後遺症。頭部外傷也是最容易在事故當下被低估的傷勢——症狀可能延遲出現,就醫紀錄的連續性因此格外重要。
本頁共分析 81 件頭部與腦傷判決:中位數 250,000 元,常見區間(中間 50%)為 100,000 至 600,000 元,最低 3,000 元、最高 2,800,000 元。較全站中位數 110,000 元高 127%。
這類案件中,法院准許的慰撫金佔請求金額的中位比例為 40%。看過失比例如何影響金額。
金額分佈
| 項目 | 金額(元) |
|---|---|
| 最低 | 3,000 |
| 第一四分位(Q1) | 100,000 |
| 中位數 | 250,000 |
| 第三四分位(Q3) | 600,000 |
| 最高 | 2,800,000 |
金額較高的判決(附案號可查證)
| 法院 | 案號 | 傷勢 | 准許慰撫金 |
|---|---|---|---|
| 臺灣高等法院 | 115年度簡字第2號 | 多處出血、骨折、顱內出血、中樞衰竭 | 2,800,000 元 |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115年度玉簡字第8號 | 右胸壁挫傷、右上腹壁擦傷、右膝挫傷、腦震盪 | 2,050,000 元 |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115年度簡字第13號 | 頭部外傷併顱骨骨折 | 2,000,000 元 |
| 臺灣高等法院 | 112年度重上字第217號 | 肋骨骨折氣血胸右上肺葉切除缺氧性腦病變 | 2,000,000 元 |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114年度桃簡字第2549號 | 創傷性腦出血合併腦幹壓迫 | 2,000,000 元 |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114年度北簡字第2285號 | 創傷性蜘蛛網膜下出血、肋骨骨折 | 2,000,000 元 |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115年度潮簡字第75號 | 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顱骨缺損等傷害 | 2,000,000 元 |
|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 114年度簡上字第44號 | 多處挫傷併顱內出血、多重器官衰竭 | 2,000,000 元 |
這些頭部與腦傷判決的案件,實際是什麼狀況
同樣叫「行情」,背後的案件條件差很多。拿數字對照自己之前,先看這幾件事對不對得上。
慰撫金之外,整件判了多少
頭部與腦傷這 81 件裡,有 79 件記載了判決准許的賠償總額:中位數 341,390 元,中間一半落在 112,198 至 1,422,761 元。賠償總額包含醫療費、工作損失、看護費等項目,計算基礎與慰撫金欄位不同(可能已依過失比例減輕、或扣除已受領的強制險給付),兩個數字不宜直接相減。
住院幾天
判決有記載住院天數的 19 件,住院天數中位數 15 天,最長 74 天。其餘判決沒有記載住院天數,不代表沒有住院。拿行情對照自己的案件時,住院與手術的情形要先對得上。
有沒有留下失能
81 件中有 25 件判決認定留有失能或永久障礙。留有失能的案件除了慰撫金,還會另外請求勞動能力減損(民法第 193 條),金額分佈不能跟沒有失能的案件混在一起看。
被害人自己有沒有過失
判決有記載被害人過失比例的 66 件裡,32 件認定被害人也有過失,這些案件的過失比例中位數是 50%。被害人與有過失時,法院得依民法第 217 條減輕賠償金額;對方主張您也有過失時,要回到初步分析研判表與鑑定意見去看。
拿這個行情去調解之前,先備齊這四樣
法院酌定慰撫金時斟酌的事實,都會寫在判決理由裡。調解時能提出同樣的資料,數字才站得住。
診斷證明書
載明傷勢名稱、是否手術、住院起迄日與醫囑的休養或專人照護期間。診斷證明書費屬於強制險傷害醫療給付的項目。
治療經過的單據
每一次門診、復健的收據與明細,用來證明治療的必要性與持續時間;單據同時是醫療費用請求的憑證。
後遺症的證明
治療終止後仍有功能受限,要有醫師對症狀固定與障害程度的記載;涉及勞動能力減損(民法第 193 條)時通常需要醫院鑑定。
事故責任的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現場圖與照片、初步分析研判表(事故三十日後可申請);被害人自己也有過失時,法院得依民法第 217 條減輕賠償金額。
看其他傷勢部位的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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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頁面
慰撫金屬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民法第 195 條),由法院斟酌傷勢、住院天數、後遺症、雙方經濟狀況與過失比例後認定。本頁僅呈現金額分佈供理解實務樣貌,不預測個案結果;金額不含醫療費、工作損失、看護費等其他項目。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開放資料,本頁判決期間 2025-05-08 至 2026-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