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機車險完整介紹 強制險到任意險,一次搞懂

汽車、機車強制險理賠範圍與官方費率(一年多少錢)、到期日怎麼查;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是什麼、一定要保嗎;車體損失險甲乙丙式差在哪。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與給付標準原文。

本頁內容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 強制險僅保障對方(第三人),不保障自身車損或自身傷亡。

竊盜損失險

⚠️ 理賠時依保單約定的自負額與折舊方式計算,投保前確認條款。

機車強制責任保險

常見問題

汽車強制險每年都要續保嗎?

要。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投保義務人應維持保險契約有效,保險期間屆滿前要再行訂立;保險公司應在保險期間屆滿三十日前通知續保(第 15 條)。未續保被查到依第 49 條處罰,到期逾六個月仍未續保,主管機關得移請註銷牌照(第 51-1 條)。到期日可以用強制險電子式保險證查詢平台查詢,罰則與查詢方式詳見「強制險過期怎麼辦」一頁。

車體損失險甲式、乙式、丙式怎麼選?

差在承保的事故範圍。甲式最廣,含第三者非善意行為(例如被人用鑰匙刮車)與停放中的不明車損;乙式承保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不含第三者非善意行為與不明車損;丙式只保與其他車輛碰撞。範圍越廣保費越高,怎麼選取決於車輛價值、停車環境與您願意自己負擔哪一種損失;各家條款細節不同,以保單為準。

機車一定要保第三人責任險嗎?

法律上只強制要求投保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屬自願投保。機車事故造成對方重傷或死亡時,賠償金額可能超過強制險上限,超過的部分由騎士自己負擔。要不要保、保多少,可以先看法院判決的實際賠償金額分佈,再依自己能承受的自付風險決定。

發生車禍後,保險理賠流程是什麼?

車禍後理賠流程:①立即報警並叫救護車 ②拍照記錄現場 ③取得對方車牌、保險資料 ④就醫並保留診斷書 ⑤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強制險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車體損失險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若遇到理賠爭議,可委託我們的專業代辦協助。

強制險理賠範圍包含哪些?車損會賠嗎?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7 條只列三種給付:傷害醫療費用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對象是乘客與車外第三人。車損、財物損失、工作損失與精神慰撫金都不在強制險範圍,要向肇事者請求或由肇事者的第三人責任險處理。各項給付的上限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見本頁上方表格。

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是什麼?跟強制險差在哪?

強制險是法律規定一定要保的,只賠對方的人身傷亡,而且有給付上限;第三人責任險是自願投保的任意險,賠的是對方體傷超過強制險給付標準的部分,以及對方的車損與財物(財損責任),以保單上的保額為限。兩張都不賠騎士自己,也不賠自己的車。

強制險有沒有保、什麼時候到期,去哪裡查?

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平台(ecard.cali.org.tw),輸入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再以車牌號碼、保險證號或車身/引擎號碼查詢,可以看到有效保險證與到期日。查不到或有疑義時洽原投保的保險公司。

車險保費如何計算?

車險保費受多項因素影響:車齡、車款、排氣量(機車)、駕駛人年齡與性別、事故紀錄(肇事係數)、保障額度等。強制險費率由主管機關統一規定、各家相同:汽車依費率等級加減(前一年理賠一次升三級、沒有理賠降一級),機車目前只依車種與期間訂定;任意險由各公司自訂費率,比較時要在保障內容與自負額相同的條件下比。

相關頁面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費率與給付標準由主管機關規定;任意險的承保範圍與限額以各保險公司的保單條款為準。

汽車、機車強制險理賠範圍:賠誰、賠多少、不賠什麼

強制險的正式名稱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汽車與機車適用同一部法律、同一套給付標準。它只處理「人」的傷亡,而且賠的是乘客與車外的人,不是開車、騎車的自己;車子撞壞、東西摔壞都不在裡面。

給付項目上限內容
傷害醫療費用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 20 萬元必須且合理的實際支出:急救費用、診療費用、接送費用(上限 2 萬元)、看護費用(每日 1,200 元、不得逾 30 日);病房費差額每日 1,500 元、膳食費每日 180 元為限
失能給付第 1 等級 300 萬元,至第 15 等級 8 萬元依失能給付標準表的等級給付;同時符合兩個項目以上時,依給付標準第 4 條升等級計算
死亡給付每一人 300 萬元由遺屬依法定順位請求:父母、子女及配偶為第一順位
三項合計每一人最高 320 萬元同一事故每一人的死亡給付、失能給付與傷害醫療費用給付合計上限

金額適用 2026/07/01 起發生的事故(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民國 115 年 05 月 29 日修正);在這之前發生的事故適用舊標準,可用本站的強制險給付試算工具依事故日期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民國 115 年 05 月 29 日修正)(2026-10-02 核對)。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7 條、第 13 條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本法所稱汽車交通事故,指使用或管理汽車致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之事故。

兩個重點。第一,「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受害人不用先等肇事責任釐清,就可以向對方車輛的強制險請求;兩台車相撞、雙方都有人受傷,是各自向「對方」那台車的強制險申請。第二,事故的定義是「乘客或車外第三人」傷亡:自己開車自撞、騎車自摔而沒有牽涉其他車輛時,駕駛人本人不是強制險的給付對象,這一塊要靠駕駛人傷害險或自己的意外險、健康險。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修正)(2026-10-02 核對)。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25 條第 2 項

本保險之給付項目如下:一、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二、失能給付。三、死亡給付。/保險人應於被保險人或請求權人交齊相關證明文件之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給付之;相關證明文件之內容,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構)訂定公告之。

給付項目只有這三種,所以對方的車損、手機、安全帽,還有不能工作的收入損失與精神慰撫金,都不是強制險的範圍,要向肇事者請求,或由肇事者的第三人責任險處理。文件交齊後,保險公司應在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給付。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修正)(2026-10-02 核對)。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28 條第 1 項、第 32 條

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一、故意行為所致。二、從事犯罪行為所致。/保險人依本法規定所為之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

強制險不給付的情況很少,條文只列受害人自己故意或從事犯罪行為所致。另外,強制險給付的錢算是肇事者賠償的一部分:之後和解或判決算出來的總賠償,肇事者可以把強制險已經給付的金額扣掉。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修正)(2026-10-02 核對)。

汽車強制險、機車強制險一年多少錢

強制險的保費寫在主管機關公告的費率表裡,每一家保險公司都一樣,不會因為換一家投保而變便宜。機車只看車種與投保年期;自用小客車要看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與費率等級,所以沒有單一數字,下面列的是「第一次投保」的第 4 級,以及最低、最高等級的金額。

機車車種一年期(元)二年期(元)說明
普通重型機車6581,200常見的 125cc、150cc 均屬此類
大型重型機車7111,306排氣量 250cc 以上
普通輕型機車424735
小型輕型機車424735含電動自行車等

親臨保險公司營業處所、透過保險公司網站或公開招標方式投保機車強制險者,一年期至少享 60 元、二年期至少享 80 元的保費優惠。

資料來源:金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民國 113 年 04 月 17 日修正,全文檔案)(2026-09-13 核對)。

自用小客車被保險人第一次投保(第 4 級)最低(第 1 級)最高(第 10 級)
20 歲(含)以下・男2,8932,5943,491
20 歲(含)以下・女2,0561,7572,654
超過 20 歲至 25 歲(含)以下・男2,6942,3953,292
超過 20 歲至 25 歲(含)以下・女1,9261,6272,524
超過 25 歲至 30 歲(含)以下・男1,8661,5672,465
超過 25 歲至 30 歲(含)以下・女1,4571,1582,056
超過 30 歲至 60 歲(含)以下・男1,3981,0991,996
超過 30 歲至 60 歲(含)以下・女1,3181,0191,916
超過 60 歲以上・男1,4481,1482,046
超過 60 歲以上・女1,1888891,787

自用小客車一年期保險費,單位新臺幣元,不含酒後駕車加費;公司行號自用小客車適用 30–60 歲男性欄。前一年沒有理賠降一級、理賠一次升三級,完整的 10 個等級與出險前後對照在「出險後保費會漲多少」一頁。

資料來源:金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民國 113 年 04 月 17 日修正,全文檔案)(2026-09-13 核對)。

強制險怎麼投保、去哪裡查有沒有保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強制險 Q&A:如何投保(節錄)

新保件或續保,車主可利用下列方式投保強制車險: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親自到保險公司或分支機構現場投保、透過保險公司網站投保);透過中間人投保(保險代理人、保險業務員)。另為方便車主辦理強制車險續保,目前各保險公司也提供自動轉帳櫃員機、網路、傳真、郵局、銀行等金融機構及便利商店、汽機車經銷商或代檢廠等多種管道,使車主可以很便利就能辦妥續保手續。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Q&A「三、如何投保」(2026-10-01 核對)。

  1. 查自己的強制險有沒有效、什麼時候到期: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平台,輸入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再選擇以車牌號碼、保險證號或車身/引擎號碼查詢,就能看到有效保險證與保險到期日。
  2. 到期前續保:保險公司應在保險期間屆滿三十日前通知續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15 條)。沒收到通知不代表可以不保,過期被查到的罰則見「強制險過期怎麼辦」一頁。
  3. 出事後五日內通知保險公司: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34 條規定,被保險人或加害人應立即報請警、憲機關處理,並於五日內以書面通知保險人;請求權人也可以直接以書面通知保險人。

資料來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平台(保險公司委託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置)(2026-09-13 核對)。

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是什麼?一定要保嗎?

第三人責任險是自願投保的任意險,補的是強制險沒有涵蓋的兩塊:對方體傷超過強制險給付標準的部分,以及對方的財物損失(車損)。汽車和機車都有這張保單,結構相同。

比較項目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
法律上要不要保一定要保,沒保被查到會處罰法律沒有強制
對方受傷、失能、死亡依給付標準,每一人合計最高 320 萬元賠超過強制險給付標準以上的部分,以保單上的保額為限
對方的車損與財物不賠財損責任在保額內賠
自己受傷單一事故不賠駕駛人本人不賠(保的是車外第三人)
自己的車損不賠不賠(要另外保車體損失險)
保費主管機關公告費率,各公司相同各保險公司自訂費率,依保額與被保險人條件計算

第三人責任險的承保範圍與不保事項以各保險公司的保單條款為準;條款原文與保額怎麼評估,見「第三人責任險理賠範圍」一頁。

「一定要保嗎」在法律上的答案是不用。但事故造成對方重傷或死亡時,賠償是依民法計算的,項目包含醫療、看護、工作損失、扶養費與精神慰撫金,沒有上限;超過強制險的部分由肇事者自己負擔。要不要保、保多少,可以先看本站依司法院裁判書整理的判決金額分佈,再依自己能承受的自付風險決定。

投保、續保、出事前最常問的幾件事

這個險的保費怎麼算

強制險依車種與費率等級計算;任意險=各險種保額 × 費率,再依駕駛人條件加減。

為什麼查不到「一年多少錢」

自用汽車的強制險沒有單一數字:同樣一台車,不同駕駛人算出來的保費可能明顯不同,因為費率等級與從人因素都會進到計算裡。

哪些條件會讓保費上下

要報價前先準備這些

以上只說明保費是怎麼算出來的,不是報價。除了主管機關統一規定的費率之外,產險保費依承保條件逐案核保,同樣的保額換一個行業、換一種建築構造就可能差好幾倍;網路上看到的「一年多少錢」都是特定條件下的個案,不能直接套用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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