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常見問題 FAQ
理賠權研究所整理 30 道最常見的理賠問題,涵蓋車禍精神賠償計算、職災認定標準、勞保失能給付申請流程、收費方式、時效規定等,幫助您在申請理賠前充分了解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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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30+ 道客戶最常詢問的問題,涵蓋車禍理賠、職災補償、勞保申請、收費方式等主題。
常見問題
理賠代辦跟保險黃牛有什麼不同?
我們是政府合法登記立案的公司,具備保險代理人資格。與保險黃牛最大的不同在於:(1)收費透明,白紙黑字簽合約;(2)成功才收費,未爭取到理賠前不收任何費用;(3)理賠金直接匯入客戶帳戶,不經過我們的帳戶;(4)具備合法立案資格,受法律規範保護。
免費諮詢真的不用付費嗎?
是的,完全免費。無論是電話諮詢、線上表單還是到場面談,我們都不收取任何費用。即使諮詢後您決定不委託我們,也不會有任何費用產生。我們的目標是讓每一位有需要的人都能先了解自己的權益。
服務範圍涵蓋哪些地區?
我們的服務涵蓋全台灣。無論您在哪個縣市,都可以透過電話或線上表單進行初步諮詢。若需要陪同出席調解委員會或法院,我們也會派員到場協助。
案件處理大約需要多久時間?
依案件類型和複雜度而定,沒有固定天數。有法定期限的部分是:鄉鎮市調解的期日自受理之日起不得逾十五日;強制險在文件交齊之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給付;勞保與職災保險的審核時間則依給付種類與是否需要補件、調病歷而不同;進入訴訟會更久。我們會在免費評估後說明這個案件大概要走哪些程序,並定期更新進度。
委託後我需要親自出席哪些場合?
大多數情況下,我們會代為出席調解或協商,您不需要親自到場。但部分程序(如法院作證、勞保局面談)可能需要您本人出席。我們會提前告知並協助您做好準備。
如果案件最終沒有成功,我需要付費嗎?
不需要。我們採取「成功才收費」的原則,若最終未能為您爭取到任何理賠或補償,我們不收取任何服務費。但若案件過程中有必要的代墊費用(如鑑定費、規費),需依合約約定處理。
車禍後第一時間該做什麼?
(1)確保安全、在後方放置故障標誌並報警;有人受傷時不得任意移動車輛,無人傷亡且車輛還能行駛,先拍照或標繪位置再移到不妨礙交通處;(2)拍照存證,包含車損、路況、號誌、傷勢、對方車牌;(3)記錄對方姓名、電話、車牌號碼、保險公司;(4)就醫並保留所有醫療單據和診斷書;(5)不要在現場簽署任何和解書或同意書;(6)盡早聯繫我們進行免費案件評估。
車禍可以要求哪些賠償項目?
車禍賠償主要包括:醫療費用(含復健費)、看護費用、工作損失(薪資補償)、交通費用、車輛維修費或折舊損失、精神慰撫金(精神賠償)。若造成永久性失能,還可以請求勞動能力減損賠償和未來醫療費用。每個項目都需要有憑證支持。
對方肇事逃逸怎麼辦?
立即報警並記下車牌號碼(若有)。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強制險範圍內,2026 年 7 月起最高 300 萬)。若有行車記錄器畫面,可協助警方追查肇事者。找到肇事者後,可另行向其求償超出補償基金的部分。
車禍精神賠償(慰撫金)怎麼計算?
精神賠償沒有固定公式,法院會綜合考量:(1)受傷程度和後遺症;(2)雙方的社會地位、收入;(3)肇事方的過失程度;(4)事故對受害者生活的影響。實際判決的金額分佈,可看本站依傷勢分類整理的車禍慰撫金判決行情頁(每筆附法院與案號)。
對方說沒有保險,我還能求償嗎?
可以,但要分清楚對方沒有的是哪一張。(1)強制險是每台車依法都要保的,可以用對方車牌向保險公司或透過警方資料確認;對方真的沒保強制險,受傷的部分改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40 條)。(2)對方沒有第三人責任險,超過強制險的賠償就要向對方本人請求,透過調解或訴訟。要注意特別補償基金補的是「沒有強制險或查不到車」的情況,不是對方沒錢賠的情況。
車禍理賠時效是多久?
向肇事者請求損害賠償,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自事故發生時起逾十年消滅(民法第 197 條);強制險的請求權也是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二年(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14 條)。接近期限時,只寄存證信函請求並不夠:民法第 130 條規定,時效因請求而中斷者,若於請求後六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聲請調解、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才有與起訴相同的中斷效力(第 129 條)。
我是行人被車撞,可以申請哪些賠償?
行人被車撞可申請:(1)強制險醫療費用(最高 20 萬);(2)強制險失能給付(最高 300 萬);(3)強制險死亡給付(最高 300 萬);(4)向肇事駕駛另行求償超出強制險的部分,包括精神賠償、工作損失等。
什麼情況算是職業災害(職災)?
職災包括四種情況:(1)工作中受傷,如操作機械受傷、搬運重物扭傷;(2)上下班通勤途中事故,如騎車上班途中車禍;(3)職業病,如長期接觸化學物質導致的疾病;(4)工作場所意外,如跌倒、物品掉落砸傷。關鍵在於傷害與工作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職災可以申請哪些補償?
職災補償主要有三個來源:(1)勞保職災給付:醫療費用、傷病給付(前 2 個月按平均月投保薪資全額、第 3 個月起 70%,最長 2 年)、失能給付、死亡給付;(2)雇主職災補償:依勞基法,雇主需補足薪資至 100%(超出勞保部分);(3)民事損害賠償:若雇主有過失,可另行求償精神賠償等。
雇主不承認是職災怎麼辦?
職災保險給付由勞保局依審查準則與事證認定,不需要雇主同意。步驟:(1)蒐集證據,如出勤紀錄、事故經過、目擊者證明、診斷書;(2)雇主不肯填發職業傷病門診單時,直接向勞保局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39 條);(3)向勞保局申請職災保險給付;(4)雇主不給付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的補償,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雇主沒有幫我保勞保,職災了怎麼辦?
受僱於登記有案雇主的勞工,職災保險的保險效力依法自到職日起算。雇主沒有辦理加保時:(1)勞工遭遇職業傷病仍可向勞保局請領保險給付,勞保局發給後會向雇主追繳(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36 條);(2)另依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向雇主請求補償;(3)可向勞保局或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檢舉,雇主會被處罰鍰;(4)不屬於強制加保對象而未加入保險的勞工,遭遇職業傷病致失能或死亡時,可申請照護補助、失能補助或死亡補助(同法第 81 條)。
上下班途中車禍算職災嗎?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 4 條,要件是: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勞動場所的應經途中發生事故。第 17 條另列九種不算的情形,包括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無照駕駛、闖紅燈、闖越平交道、酒駕或吸毒駕車、違規行駛路肩、危險駕駛、逆向行駛。申請時要填「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陳述書」,建議保留出勤紀錄與通勤路線的證明。
勞保失能給付怎麼申請?
應備書件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68 條:(1)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2)失能診斷書,由健保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後逕寄勞保局;(3)經醫學檢查者,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失能等級由勞保局依失能給付標準核定,共 15 級,一次金日數普通傷病第 1 等級 1,200 日至第 15 等級 30 日,職業傷病 1,800 日至 45 日。
勞保被退保了還能申請給付嗎?
可以。勞工保險條例第 20 條規定,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之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或職業災害醫療給付。另外領取保險給付的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第 3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