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險給付試算

強制險理賠金額線上試算:依事故日期自動套用新舊給付標準(2026-07-01 起死亡 300 萬元、合計 320 萬元),逐項套用醫療費用分項限額(看護每日 1,200 元最多 30 日、病房差額每日 1,500 元),算出醫療、失能、死亡給付,可下載 Word 試算表。

本頁內容

首頁/
實用工具/tools
強制險給付試算/tools/compulsory-benefit

常見問題

強制險最多賠多少?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2026 年 7 月 1 日以後發生的事故:死亡給付每人 300 萬元、失能給付第 1 等級 300 萬元到第 15 等級 8 萬元、傷害醫療費用最高 20 萬元,每人合計最高 320 萬元。2026 年 6 月 30 日以前發生的事故適用舊標準:死亡 200 萬元、失能第 1 等級 200 萬元到第 15 等級 5 萬元,合計最高 220 萬元。

強制險的醫療費用哪些可以申請?

包括急救費用、診療費用(健保部分負擔、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病房費差額、膳食費、自費醫材等)、接送費用與看護費用,合計最高 20 萬元。其中病房費差額每日最多 1,500 元、膳食費每日最多 180 元、接送費用最多 20,000 元、看護費每日最多 1,200 元且最多 30 日(給付標準第 2 條)。

強制險看護費一天多少?家人照顧可以申請嗎?

強制險的看護費每日最多 1,200 元,最多 30 日,指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需要的特別護理及看護;居家看護要有合格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超過強制險限額的看護費,可以另外向肇事者請求損害賠償。

強制險賠了之後,還可以向對方要嗎?

可以。強制險只是最基本的保障,不足的部分可以向肇事者請求損害賠償(醫療費超過限額的部分、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車損等)。但強制險的給付視為損害賠償的一部分,對方被請求時可以扣除(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32 條),所以談和解時要寫清楚強制險算不算在內。

強制險要在多久內申請?

請求權人對保險人的保險給付請求權,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汽車交通事故發生時起逾 10 年者亦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14 條)。醫療費可以先申請,失能要等症狀固定、取得失能診斷書後再申請。

下載試算表需要付費嗎?

不用付費。畫面上的試算免費使用;要下載 Word 試算表時,請留一個聯絡方式(電話或 Email 擇一)。除非您勾選「請顧問幫我看」,我們不會主動聯絡您。

相關頁面

免費案件評估|理賠工具箱|理賠知識庫

強制險給付標準新舊對照

項目2026-07-01 起發生的事故2026-06-30 以前發生的事故
死亡給付300 萬元200 萬元
失能第 1 等級300 萬元200 萬元
失能第 2 等級250 萬元167 萬元
失能第 3 等級210 萬元140 萬元
失能第 4 等級185 萬元123 萬元
失能第 5 等級160 萬元107 萬元
失能第 6 等級135 萬元90 萬元
失能第 7 等級110 萬元73 萬元
失能第 8 等級90 萬元60 萬元
失能第 9 等級70 萬元47 萬元
失能第 10 等級55 萬元37 萬元
失能第 11 等級40 萬元27 萬元
失能第 12 等級25 萬元17 萬元
失能第 13 等級15 萬元10 萬元
失能第 14 等級10 萬元7 萬元
失能第 15 等級8 萬元5 萬元
傷害醫療費用20 萬元20 萬元
每人合計上限320 萬元220 萬元

傷害醫療費用分項限額(給付標準第 2 條)

資料來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2026 年 5 月 29 日修正、7 月 1 日施行)與修正前條文,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6-09-27 核對。

算例:同一張收據,強制險實際給付多少

以下輸入值都是假設,用來說明限額怎麼套;事故日期假設在 2026 年 7 月 1 日以後,適用現行給付標準。

只有受傷(沒有失能)

假設自付醫療費 30,000 元、病房費差額 5 日每日 2,500 元、膳食費 5 日每日 200 元、輔助器材 8,000 元、就醫交通 3,000 元、看護 40 日每日 2,500 元,實際支出合計 154,500 元。套用限額後:病房費差額每日以 1,500 元計,給付 7,500 元;膳食費每日以 180 元計,給付 900 元;看護費每日以 1,200 元計、最多 30 日,給付 36,000 元(實際支出 100,000 元)。強制險給付合計 85,400 元,與實際支出相差 69,100 元,這一段要向肇事者或其第三人責任險請求。

同樣的醫療支出,另外留下第 7 等級失能

失能給付第 7 等級為 110 萬元,加上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85,400 元,合計 1,185,400 元。失能給付是依等級的固定金額,不看實際支出;等級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表認定。

合計上限什麼時候會用到

假設自付醫療費 400,000 元、留下第 1 等級失能:傷害醫療費用先以 20 萬元為限,失能給付 300 萬元,兩項相加 3,200,000 元,等於每一人合計上限 320 萬元(給付標準第 7 條)。超過 20 萬元的醫療支出不在強制險給付範圍。

這支試算用到的條文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2 條:傷害醫療費用

以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為限,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總額以 20 萬元為限。分項限額:病房費差額每日 1,500 元、膳食費每日 180 元、非健保給付的醫療材料與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 2 萬元、接送費用 2 萬元、看護費用每日 1,200 元且不得逾 30 日。義肢每一上肢或下肢 5 萬元、義齒每缺損一齒 1 萬元(五齒以上合計 5 萬元)、義眼每顆 1 萬元,另有限額,本試算不含。

給付標準第 4 條:同時有兩項以上失能

同時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表二項目以上時,按最高失能等級給與;符合第十四等級至第一等級間二項目以上時,按最高等級再升一等級。升等後的給付超過各等級分別計算的合計額時,按合計額給與。本試算以您選的單一等級計算,不處理升等。

給付標準第 6 條、第 7 條:死亡給付與合計上限

死亡給付每一人 300 萬元;每次事故每一人的死亡給付、失能給付及傷害醫療費用給付,合計最高以 320 萬元為限。以上是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發生的事故適用的金額,之前發生的事故適用修正前的金額,試算會依事故日期自動切換。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7 條、第 14 條、第 25 條:誰可以請求、多久內、多久給付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請求權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事故發生時起逾十年者亦同。保險人應於交齊相關證明文件之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給付;因可歸責於保險人之事由逾期者,應按年利一分給付遲延利息。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32 條:領了強制險,還能向對方請求嗎

保險人所為之保險給付,視為被保險人損害賠償金額之一部分;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得扣除之。也就是說強制險領到的金額,會從您向肇事者請求的賠償裡扣掉,不會重複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