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發生車禍 可以申請哪些賠償?
上下班途中車禍符合審查準則第 4 條就視為職業傷害,但闖紅燈、無照、酒駕等九種情形除外。整理通勤職災認定要件、申請流程與勞保局應備文件、傷病給付怎麼算、公傷病假與三種請求期限,附法條原文。
本頁內容
- 什麼情況算「上班途中」職業傷害?
- 這九種情形不算通勤職災
- 上下班車禍職災申請文件
- 職災保險、強制險、對方賠償:三筆錢分開申請
- 上班途中車禍,可以申請哪些給付?
- 上班途中車禍理賠申請步驟
- 上班途中車禍常見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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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途中車禍,讓我們幫您爭取應得的賠償
| 01 | 就醫、報警,並告訴醫院是上下班途中受傷 | 職災保險的醫療給付是在健保特約醫院、診所直接以職災身分就醫,醫療費用由保險人支付,不能事後請領現金(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38 條)。警方的事故資料同時是申請強制險與證明事故地點的依據。 |
| 02 | 通知雇主,留下出勤與路線的證據 | 打卡或排班紀錄證明「適當時間」,住處地址、公司地址與事故地點證明「應經途中」。申請傷病給付時,勞保局要的相關證明文件就包含雇主證明、出勤及請假紀錄、領薪紀錄。 |
| 03 | 向勞保局申請職災傷病給付 | 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自不能工作之日起算第 4 日起可請領:前 2 個月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第 3 個月起按 70%,每半個月給付一次,最長 2 年(第 42 條)。交通事故首次申請要一併填「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陳述書」。 |
| 04 | 向對方車輛的強制險申請 | 強制險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都可以請求(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7 條),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每人每一事故以 20 萬元為限。自己騎車自摔、沒有牽涉其他車輛時,強制險不賠駕駛人本人,但職災保險不受影響。 |
| 05 | 治療終止後評估失能,並向肇事者請求其餘損害 | 症狀固定、經診斷為永久失能且符合失能給付標準,可請領職災保險失能給付(一次金第一等級 1,800 日,第 43 條)與強制險失能給付。保險沒有涵蓋的工作損失差額、看護費、精神慰撫金,向有過失的對方請求。 |
| 適當時間 | 條文用語是「於適當時間」。打卡、排班、加班紀錄是最直接的證明;提早很多出門或下班後隔了很久才出事,要能說明原因。 |
| 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勞動場所 | 起點與終點是日常居住的地方和工作的地方。兼兩份工作的人,「往返於勞動場所間」的途中也算。 |
| 應經途中 | 條文用語是「應經途中」,也就是往返這兩個地點合理會經過的路。事故地點離平常路線很遠時,會被要求說明。 |
| 在學學生或建教生 | 上、下班「直接往返學校與勞動場所」的應經途中發生事故,同樣視為職業傷害(第 4 條第 2 項)。 |
| 一 | 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 |
| 二 | 未領有駕駛車種之駕駛執照駕車 |
| 三 | 受吊扣期間、吊銷或註銷駕駛執照處分駕車 |
| 四 | 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違規闖紅燈 |
| 五 | 闖越鐵路平交道 |
| 六 |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他相關類似之管制藥品駕駛車輛 |
| 七 | 未依規定使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道路之路肩 |
| 八 | 駕駛車輛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車輛 |
| 九 | 駕駛車輛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或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勞保局書表下載專區可下載,附填寫範例。 |
| 傷病診斷書正本 | 要載明傷病名稱與不能工作的期間。 |
| 相關證明文件 | 勞保局列舉的是雇主(業主)及目擊者證明、出勤及請假紀錄、領薪紀錄等。 |
| 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陳述書 | 交通事故首次申請時一併填具,要寫事故當日應工作的起迄時間、出發時間地點與行經路線,也就是俗稱的「路線圖」。 |
| 職災保險(勞保局) | 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 | 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五年(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37 條) | 依審查準則認定是否視為職業傷害,與車禍肇事責任比例無關;但有第 17 條九款情形之一就不算 |
| 對方車輛的強制險 | 傷害醫療費用、失能、死亡三種給付 | 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二年,自事故發生時起逾十年亦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14 條) | 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都可請求(第 7 條) |
| 有過失的對方(民事賠償) | 醫療自付額、工作損失、看護費、精神慰撫金等 | 民法侵權行為的請求權時效,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 | 依雙方過失比例計算;強制險已給付的部分視為賠償的一部分,對方可以扣除(第 32 條) |
| 職災醫療給付 | 以職災身分就醫 | 在健保特約醫院、診所診療,醫療費用由保險人支付,被保險人不得請領現金(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38 條) |
| 職災傷病給付 | 前 2 個月 100%、之後 70% | 第 4 日起可領,最長 2 年(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42 條) |
| 強制險醫療費用 | 最高 20 萬元 | 必須且合理的實際支出:急救、診療、接送、看護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 2 條) |
| 職災保險失能給付 | 第一等級 1,800 日 | 治療終止後遺存永久障害,依十五個失能等級給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 4 條) |
| 強制險失能給付 | 最高 300 萬元 | 依強制險失能等級(1-15 級)給付 |
| 對方民事賠償 | 依實際損失 | 精神慰撫金、工作損失、看護費用等 |
- 打卡紀錄或出勤記錄(證明事故時間合理)
- 手機 GPS 定位記錄(證明行進路線合理)
- 監視器畫面(證明事故地點在合理路線上)
- 同事或目擊者證詞
- 警察事故現場圖(記載事故地點)
常見問題
上下班車禍算職災嗎?
符合條件就算。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第 4 條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勞動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勞動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但有第 17 條所列九種情形之一,例如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無照駕駛、闖紅燈、酒駕、逆向行駛,就不得視為職業傷害。
上下班車禍職災申請流程是什麼?要準備哪些文件?
先以職災身分就醫並報警,通知雇主,再向勞保局申請職災保險傷病給付。勞保局列出的應備文件是: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傷病診斷書正本、相關證明文件(如雇主及目擊者證明、出勤及請假紀錄、領薪紀錄等);如為交通事故,首次申請時要一併填具「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陳述書」。對方車輛的強制險另外向該車的保險公司申請。
上下班車禍職災申請有期限嗎?
有三個不同的期限。職災保險給付的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37 條);強制險給付請求權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二年、自事故發生時起逾十年亦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14 條);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的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二年(第 61 條)。向肇事者請求民事賠償的時效也是二年,最短的先到,不要等。
上班途中車禍,薪水怎麼算?可以領多久?
職災保險傷病給付:不能工作、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自不能工作之日起算第 4 日起請領,前 2 個月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第 3 個月起按 70%,每半個月給付一次,最長以 2 年為限(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42 條)。金額是按「投保薪資」算,公司高薪低報時領到的會比實際薪水少。
通勤職災可以請公傷病假嗎?雇主要補償嗎?
勞工請假規則第 6 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規定雇主對職業災害應補償醫療費用與原領工資。這兩條寫的是「職業災害」,條文本身沒有提到上下班途中;通勤事故是否適用,雇主與勞工常有不同看法。雇主不同意給公傷病假或補償時,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工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職災保險給付則是依審查準則認定,不受這個爭議影響。
上班途中車禍可以同時申請職災保險和強制險嗎?
可以,兩者的依據不同:職災保險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向勞保局申請,強制險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向對方車輛的保險公司申請。要注意的是醫療費用:以職災身分就醫時,醫療費用由職災保險支付給健保,自己沒有實際支出的部分不能再向強制險請領,強制險的傷害醫療給付以實際支出為限。
騎機車上班途中被撞,自己也有過失,還能申請職災嗎?
職災保險是否給付,看的是審查準則第 4 條的要件與第 17 條的九種除外情形,不是車禍的肇事責任比例;一般的過失(例如未注意車前狀況)不在第 17 條的九款裡。但闖紅燈、逆向、無照、酒駕等列在第 17 條的行為,會讓事故不得視為職業傷害。向對方請求民事賠償時,則會依雙方過失比例減少金額。
下班順路買晚餐、接小孩,途中出事算不算?
條文的除外規定是「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審查準則第 17 條第 1 款),所以關鍵在這個行為是不是日常生活所必需、以及事故是否仍發生在應經途中。條文沒有列舉哪些行為算,由勞保局依個案事實認定;申請時在陳述書上如實寫出行經路線與停留原因。對核定結果不服,可以依規定申請審議。
自己騎車摔倒,沒有對方,也算通勤職災嗎?
審查準則第 4 條的用語是「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沒有限定要有對方車輛,所以符合適當時間、應經途中且沒有第 17 條情形時,自摔也可以申請職災保險給付。差別在強制險:單一事故沒有牽涉其他車輛時,強制險不賠駕駛人本人。
沒有雇主幫我保勞保,或我是自己接案,上班途中車禍有保障嗎?
受僱於登記有案的雇主,依法應由雇主加保職災保險;雇主沒有辦理加保而勞工遭遇職業傷病請領給付時,保險人發給給付後會向投保單位追繳(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36 條)。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可以準用規定參加(第 9 條),其他受僱或實際從事勞動的人員可由雇主或本人辦理特別加保(第 10 條)。沒有加保的人,向對方的強制險與肇事者求償的權利不受影響。
上下班車禍職災申請要準備哪些文件?
勞保局列出的應備文件是: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傷病診斷書正本、相關證明文件(如雇主及目擊者證明、出勤及請假紀錄、領薪紀錄等);如為交通事故,首次申請時要一併填具「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陳述書」。
相關頁面
這類傷勢的判決賠償行情
談賠償之前,先把這幾份準備好
不管是保險公司來談、去公所調解,還是上法院,對方看的都是文件。下面每一份都可以在線上填好、下載帶走,不用付費。
- 車禍賠償明細表(Excel/Word):醫療、看護、工作損失、車損、慰撫金一項一項列出來,先扣過失比例、再扣強制險,算出要向對方請求多少。每一項附法條與要準備的證明。
- 薪資證明、請假證明範本(Word):不能上班少領的薪水可以請求,但要有公司開的兩張證明。範本列出要寫的項目,請公司填寫蓋章。
- 調解聲請書草稿(Word):先確定該去哪個公所,再把事故經過與請求金額整理成聲請書。調解不收費,也不會因為談調解錯過刑事告訴期限。
- 和解書檢查清單(線上檢查+Word):對方拿和解書來簽之前逐項檢查:有沒有拋棄其餘請求、後遺症怎麼辦、金額含不含強制險。
這種事故,是哪幾張保單在負責
- 雇主意外責任險:符合條件的上下班途中事故屬於職災,雇主有補償責任;基本保單不含上下班途中,要另外附加。
- 機車險:通勤騎車撞到別人時,超過強制險上限的部分與對方車損,由第三人責任險負責。
- 強制險過期了,出事怎麼辦:天天通勤用的車最容易忘記續保。強制險過期被查到會罰鍰;出事時受害人改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基金補償後可以向損害賠償義務人代位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