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給付完整指南 各項給付的條件、金額算法與申請步驟
勞保給付怎麼申請?本指南完整說明勞保失能給付等級、老年年金計算、失業給付條件、申請被拒如何申訴。勞保權益不漏接,成功才收費。
本頁內容
- 勞保、職災保險、就業保險給付一覽
- 勞保申請常見問題與解決方式
- 勞保給付常見問題
- 相關知識文章
- 勞保申請遇到困難?
| 生育給付 | 生育補助費 60 日 | 參加保險滿 280 日後分娩,或滿 181 日後早產(勞保條例第 31、32 條;分娩費已停止適用) |
| 普通傷病給付 | 平均月投保薪資半數 | 住院診療不能工作,第 4 日起,以 6 個月為限;年資滿 1 年者再加 6 個月(第 33、35 條) |
| 職災傷病給付 | 前 2 個月 100%,第 3 個月起 70% | 職業傷病不能工作,第 4 日起,最長 2 年(職災保險法第 42 條) |
| 失能給付 | 普通傷病 30–1,200 日;職業傷病 45–1,800 日 | 依失能等級 1–15 級;符合條件者可請領失能年金 |
| 老年年金 | 年資 × 平均月投保薪資 × 1.55%,或 × 0.775% 加 3,000 元,擇優 | 達請領年齡,年資滿 15 年(第 58、58-1 條) |
| 老年一次金 | 年資每滿 1 年發給 1 個月 | 達請領年齡,年資未滿 15 年(第 59 條) |
| 死亡給付 | 喪葬津貼 5 個月,另有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 |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第 63、63-2 條) |
| 失業給付(就業保險) | 平均月投保薪資 60%,最長 6 個月 | 非自願離職,退保前 3 年內年資滿 1 年(就業保險法第 11、16 條) |
| 失能等級被低估 | 在接到核定通知文件之翌日起 60 日內,經由勞保局向勞動部申請審議,並補上更完整的檢查報告與影像資料(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 3 條)。 |
| 投保薪資被低報 | 蒐集薪資單、銀行轉帳紀錄等證明實際薪資,向勞保局檢舉。投保薪資以多報少,投保單位會被處罰鍰,勞工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投保單位賠償(勞工保險條例第 72 條)。 |
| 給付申請被拒絕 | 在接到核定通知文件之翌日起 60 日內,經由勞保局向勞動部申請審議;審議不服提訴願,訴願不服提行政訴訟。 |
| 年資計算有誤 | 先調閱勞保投保紀錄,確認各段年資是否完整。雇主沒有依規定加保的期間,保險效力不會回溯;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72 條,雇主會被處罰鍰,勞工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投保單位依給付標準賠償。 |
常見問題
勞保失能給付如何申請?需要哪些文件?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 68 條規定的應備書件是: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失能診斷書;經醫學檢查者,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失能診斷書由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後逕寄勞保局。失能等級共 15 級,一次金日數普通傷病第 1 等級 1,200 日、第 15 等級 30 日;職業傷病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 1 等級 1,800 日、第 15 等級 45 日。
勞保老年給付和勞退有什麼不同?
勞保老年給付是社會保險的給付,依保險年資和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分老年年金、老年一次金與舊制的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勞退(勞工退休金)是雇主每月為勞工提繳到個人專戶的退休金,雇主負擔的提繳率不得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4 條)。兩者是不同制度,各自請領。
勞保給付申請被拒絕可以怎麼做?
依勞工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 3 條,應於接到勞保局核定通知文件之翌日起 60 日內,填具審議申請書並檢附有關證件,經由勞保局向勞動部申請審議;審議不服可提訴願,訴願不服可提行政訴訟(沒有「複審」程序)。
非自願離職可以領失業給付嗎?
失業給付屬於就業保險,不是勞保。就業保險法第 11 條的請領條件是: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給付按退保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按月發給,最長六個月;退保時已年滿四十五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九個月(第 16 條)。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二年(第 24 條)。
勞保年資不足 15 年可以領老年給付嗎?
可以領老年一次金。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規定,達請領年齡且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一次金按保險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第 59 條)。請領年齡依第 58 條第 5 項逐步提高,以六十五歲為限。年資滿十五年但還沒到請領年齡的人,可以提前最多五年請領減給老年年金,每提前一年減給百分之四(第 58-2 條)。
雇主幫我投保的薪資比實際薪資低怎麼辦?
月投保薪資應由投保單位按被保險人的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申報(勞工保險條例第 14 條)。投保單位把投保薪資以多報少,依第 72 條按短報的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損失由投保單位賠償。所以領到的給付因為低報而變少時,差額是向雇主請求,不是由勞保局補發。可以向勞保局檢舉,並保存薪資單、轉帳紀錄等證明實際薪資的文件。